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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我在诉 | 夏津法院依法巡回审理一起交通事故代位求偿案

2025年05月16日
作者:于清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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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民之所需,就是法院干警的足迹所至”。为妥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,推动审判服务更接地气,5月14日,夏津县人民法院将审判法庭搬到东李官屯镇王世寨村村委会大院,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代位求偿权纠纷案。

  2024年11月4日,朱某驾驶轿车行至夏津县东李官屯镇农商行路口时,与前方秦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,致车辆损坏。经交警部门认定,朱某未注意观察路况,未保持安全距离,负事故主要责任;秦某转弯未让直行车辆,负次要责任。事故发生后,朱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先行赔付损失,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后,遂向责任方秦某追偿赔偿金额3671.7元及利息。

  

  受理案件后,主审法官潘书涵了解到被告秦某因健康原因导致行动不便,为方便群众诉讼,遂即决定利用巡回法庭审理该起纠纷。通过依法组织陈述答辩,举证质证,圆满完成法庭调查,庭审辩论等环节,因该案涉及代位求偿、事故责任划分等多重法律问题,该案将在进一步审核相关证据事实后,择期宣判。